查勘3.3,APP端单证上传图片,如案件号 07673208082016100638 ,第一次APP端上传照片5张,查勘后台显示5张,审核退回;第二次APP端上传4张,查勘后台一共显示了9张,见截图,这不合逻辑,每次APP端上传的照片应按照次序依次显示,不该合在一起,建议优化